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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咸新区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9/30 阅读:

陕西咸社发【2022】69号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8号),按照西咸新区2022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西咸新区各级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作,经考核符合所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022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申报人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理工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工程技术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7.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收录网站检索照片;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

        8.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含)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0.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对不具备学历、资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后,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五)凭职业资格申报或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

1.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增加注册监理工程师对应中级职称。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认定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2.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六)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近5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申报时需提交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

(七)外语、计算机条件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西咸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且无现岗位工作业绩者,或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且近1年无新的工作业绩者;

4.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者;

5.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6.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区的高级工程师,需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职称确认。中级职称确认可与评审高一级职称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直接申报认定。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中申报副高级职称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受学历、职称任职年限、论文限制,可破格申报考核认定为高级工程师。

(四)海外回国或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在西咸新区工作1年以上的海外回国、港澳台及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本通知要求,视其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申报职称评审,其在境外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业绩条件。港澳台及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五)评审政策倾斜。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10月28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登陆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中级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工作单位。

(二)单位审核公示(11月4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或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岗位空缺证明,上传至申报系统,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

2.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及新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通过申报系统对管辖范围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审核合格后通过申报系统向“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送审。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新城(单位)盖章版推荐评审函,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一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并将盖章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x)单位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附件2)及本新城(单位)推荐评审函原件报送至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三)评审公示

西咸新区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各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新区有关单位、各镇街在评审工作安排前,须向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申请确认申报账号(与工程师职称申报为同一账号,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申请),其余各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主管单位申请本单位申报账号。登录申报系统时建议使用谷歌、搜狗浏览器,或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要求规范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四)申报材料时限要求。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2022年10月28日。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五)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审核、送审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六)答辩安排。所有参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技术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人员,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陕价费调发〔2001〕67号和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收取高级职称评审费400元/人。


六、受理申报事宜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联系方式:苏雯、吴鉴  029-33585882

技术支持:李超红 029-85211087  

       

       新区、新城推荐申报受理部门咨询电话:

       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029-33585882、33681505[含秦创原(总窗口)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咨询]

       空港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029-33636815

       沣东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29-89303162

       秦汉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029-33136374

       沣西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029-38020010

       泾河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29-36381794


附件:1.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填报要求 2.(xx单位)高级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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