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西安市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通知要求,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机会,不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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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链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