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补助对象及标准
新区工商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 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三)招用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影印件;
(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影印件;
(五)劳动合同首、尾页影印件。
三、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工商注册地新城人社部门进行申请。
四、 具体要求
(一)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二)符合条件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后,方能申报补助;企业可于符合申报补助条件的次月上报补助资料。
(三) 本政策执行截止期限暂定为2020年12月31日。
五、文件依据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西咸字〔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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