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34号)
申请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西咸新区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西部计划”、“村官计划”、“应征入伍”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7年内)、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
贷款金额
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创业贷款的还款设一年宽限期。
申请方式
l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登陆“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管理服务系统”(http://1.85.55.147:8018/byscyjj/)填写个人基本资料;
l 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新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l 小程序端申请:秦云就业小程序
各新城联系电话:
空港新城:33633721 沣东新城:89108009
秦汉新城:33185277 沣西新城:38021075
泾河新城:36390075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