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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
作者: 时间:2020/7/30 阅读:


文件依据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34号)

申请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西咸新区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西部计划”、“村官计划”、“应征入伍”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7年内)、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

贷款金额

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创业贷款的还款设一年宽限期。

申请方式

l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登陆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管理服务系统http://1.85.55.147:8018/byscyjj/)填写个人基本资料;

l  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新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l  小程序端申请:秦云就业小程序

各新城联系电话:

空港新城:33633721         沣东新城:89108009

秦汉新城:33185277         沣西新城:38021075

泾河新城:3639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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