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可申请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活动,提升就业能力,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