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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业务】档案查阅业务
作者: 时间:2019/6/13 阅读:

一、办理对象:

档案在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存放的流动人员。二、办理材料:

1.查阅档案介绍信(介绍信上由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总支公章,注明阅档人姓名、人数、政治面貌、阅档原因及所查阅档案人姓名);

2.查阅人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查阅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被查阅档案在单位户下存放的,其他单位查阅需委托存档单位出具同意查阅档案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档案查阅由两名中共党员持以上证件及材料到西咸人才大厦 1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2.档案管理人员验明申请人介绍信及证件后,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办理查阅审批手续;

3.审批通过后,登记《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登记表》,在阅档室查阅;

4.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注: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请向我中心申请并说明理由,经负责人批示后办理借阅手续。所需材料及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查阅档案流程。借用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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