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7/5 阅读: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GKZFC/2018-000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规划法规处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发文字号 市人社函〔2018〕10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监察

 

 

市人社函〔2018〕109号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

暨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局)、事业单位:

      现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普法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招商引资落地年和“追赶超越”奋进年。根据全市《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相关精神,2018年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聚集‘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以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为重点,结合法治人社建设总体部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坚持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为普法实践重心。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升华宪法宣传的精神引领,深化全社会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讲清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突出宣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重点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崇尚宪法、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社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推动各级人社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社领域的政策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眼于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面向全系统、全社会,突出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社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着眼于服务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新政的宣传力度,深入学习宣传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工资保障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制度宣传,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六)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西安建设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比重,进一步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通过法治教育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借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七)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尤其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和宪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知识讲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八)切实加强各类人才、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服务。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送法宣政暖民心”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各类人才、流动人口等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一步为各类人才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引导,积极解答有关就业、创业的政策法规,广泛宣传我市推出的户籍新政、人才新政、创新创业新政,大力促进国际、国内各领域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法律素质,有力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九)强化各类服务窗口的宣传功能。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窗口、人社大厦服务窗口、人才中心服务窗口、各区县(开发区)人社公共服务窗口等企业和群众办事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发放简明读本等方式,加大人社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宣传格局,推进政策法规宣传向基层一线延伸。

(十)充分发挥媒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发挥新媒体集群优势,充分利用西安人社、西安人才发布、西安毕业生发布、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和平台对人社政策法规进行动态推送宣传;大力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工作,发挥以局门户网站为龙头、下属单位网站为网络的宣传平台作用,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下载服务,;利用12333和12345电话咨询平台,挖掘宣传功能,大力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加大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传统媒体普法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十一)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强化各处室、单位普法联络员的职责,加大普法队伍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或参加多层次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和工作能力,开展信息交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十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人社系统基层服务平台“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推动普法宣传工作长期有效深入开展。

1.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度结合,在常态化“法律六进”中,深入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活动。责任处室:行审规法处、各承担普法责任制任务的处室、单位。

2.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通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对区、县和局执法处室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责任处室:行审规法处。

3.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以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就业优先战略更好实施。责任处室: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

4.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经办等方面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处室:各社会保险处、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5.学习宣传《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责任处室:公务员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6.学习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工资支付、工时与休息休假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责任处室: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

7.学习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处室:调解仲裁管理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十三)各责任处室要围绕各自职能领域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有效推进人社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扩大“法律六进”覆盖面,让人社法律渗入到社会各个层面,进一步推进人社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各专项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平台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政策咨询日等,组织形式多样的专项人社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开展。

(十四)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普法工作中心。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效融合,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实践、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分享到:

来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