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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陕西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叠加帮扶措施
作者: 时间:2021/8/16 阅读:

陕西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叠加帮扶措施

 

自陕西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成立以来,市县两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加快建立。目前,陕西各地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的市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全部建立,各县(区、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也在逐步成立中。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叠加帮扶工作格局逐渐成型。

1、县(区、市)级关爱基金帮扶援助

1)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由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齐备性进行初审,依托数据管理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报送的方式,于5个工作日之内将初审意见上报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

2)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到辖区内村(社区)上报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并分类归纳整理,于10个工作日之内上报至县(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县(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申请资料后,安排县(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助进行资料审定,并及时会同当地慈善协会组织开展援助评审会,对申请人的援助类别和补助标准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在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日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县(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援助活动,并做好援助留痕工作。

2、市级关爱基金帮扶援助

县(区、市)级关爱帮扶援助活动实施后,对申请人享受县级关爱帮扶达到资金援助上限后仍然困难的,可申请市级关爱基金帮扶援助。

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安排局务会、专题会审定援助申请,并会同市级慈善协会组织评审会,对申请人的援助类别和补助标准进行评审后,责成有关县(区、市)对援助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组织援助活动,并做好援助留痕工作。

3、省级关爱基金帮扶援助

市级关爱帮扶援助活动实施后,对申请人享受市级关爱帮扶达到资金援助上限后仍然困难的,可申请省级关爱基金帮扶援助。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安排厅务会、专题会审定援助申请,并会同省级慈善协会组织评审会,对申请人的援助类别和补助标准进行评审后,责成有关市对援助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组织援助活动,并做好援助留痕工作。

4、个案快速评审

对于特别紧急的援助申请个案,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当地慈善协会组织召开个案快速评审会予以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时组织援助活动。

 

5、倡导上门关爱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当地慈善协会组织安排关爱基金援助活动,将援助资金上门送至关爱对象手中。

注意

1、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及时联合同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受理困难退役军人申请诉求,坚持“应帮尽帮、关爱叠加”工作理念,认真做好本地区关爱帮扶援助活动。原则上本级关爱基金未组织关爱帮扶援助的,不得向上一级关爱基金申请帮扶援助。

2、对于援助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援助待遇:(1)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慈善援助待遇的;(2) 无理取闹、采用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慈善援助待遇的;(3) 因违法违纪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的。根据过错行为和社会影响程度,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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