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2号)和《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发〔2018〕190号)。
二、认定对象
新区管委会所属的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各新城符合中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全日制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中级职称:
1.硕士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博士毕业生。
(二)全日制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初级职称:
1.中专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员级职称;
2.大专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四、认定材料
(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职称认定推荐文件;
(二)《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三)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继续教育;
(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七)单位工作鉴定;
(八)2寸同版证件照4张;
(九)有行业准入的专业,需提供相关准入资格证书,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岗位空缺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进行认定;
(二)所有证件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继续教育按照认定的规定年限提供近1-2年继续教育学时;
(四)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工作单位,并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只粘上沿)。
(五)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六、办理时限
工作日随时办理,现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西咸新区西咸大道西咸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咨询电话:33585501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表格下载
2. 表格填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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